|
- 2013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一小区贴出的缴费通知。 李岩松 摄 |
|
本报记者 张林公素云 天气渐凉,供暖季临近,城区部分小区业主交暖气费时却遇到了障碍。想交暖气费,就得先交物业费,如果拒交,今年就别想供暖了。11日,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普遍存在这种“捆绑”收费现象。暖气费、物业费风马牛不相及,为何搅和在了一起?这种搭车交费现象是否合理?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物业: 少数业主恶意拖欠,物业公司实属无奈 11日上午9点左右,记者来到古槐路鲁兴古槐广厦小区,门口贴着一张暖气缴费通知,一面墙上挂着写着“请业主交纳物业费”等字样的条幅。“我去交暖气费,物业说要先交上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的物业费,才收暖气费。”该小区业主赵女士说。 该小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小区今年是第一次供暖,热力公司方面要求物业代收暖气费,收够60%的住户费用,就可以给小区供暖。目前小区已有70%的业主缴纳了暖气费,这部分费用他们也已通过银行转到了热力公司账户。“我们属于代收暖气费,工作量很大,业主不交物业费,我们有权不给他服务。”该工作人员说,下一个供暖季开始,他们将不再管理该小区供暖事宜。 而在冠亚星城小区,几个单元楼前贴出了缴纳暖气费的通知,其中一条写着 “拖欠小区物业费、水电公摊等费用的,请于供暖交费同时交清往年欠费”的字样。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早在年初,收取物业费的工作就已开始,如今快到年末,有些业主还是一直拖欠,往往还给出各种各样的理由。 “这项要求并不是对费用的‘捆绑’,而是对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的提醒,只是针对极少数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该工作人员介绍,交暖气费时,工作人员会提醒没交暖气费的业主将物业费一起交上,大多数市民会理解和支持,但是也存在少部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有些甚至连续拖欠长达几年,令人非常头疼。 居民: “捆绑”收费不合理 热力公司应统一收取 “先交物业费才收暖气费,我认为不合理。”市民刘女士说,两项费用对应的服务各不相同,不应该搅和在一起,更不应该以不给供暖要挟居民交纳物业费。不交物业费也是有原因的,主要是物业服务不到位,如占用绿化带建设停车位、垃圾清理不及时、业主遇到困难不能给及时解决等。 “物业收费可以理解,但用这种办法不可取。”市民张先生说,如果个别居民恶意拖欠物业费,物业对这类居民采取“捆绑”收费无可厚非。如果大多数居民都不交物业费,那么物业该反思自己的服务是否到位,以提升服务质量来收物业费,而不应采取这种霸王条款。 “暖气费应直接交给热力公司。”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暖气费由物业收取的一般都是自备站,所收费用由物业向热力公司购买热源。许多市民表示,他们希望供热公司直接供暖,因为热力公司供暖服务更加专业化,能够保证供暖质量,同时,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顺利解决。 相关部门: 恶意拖欠物业费 物业有权停止服务 “物业企业强制规定不交物业费拒收暖气费的做法不合理,但如果是小区居民恶意拖欠物业费造成的,物业公司也可以因其拖欠物业费而终止为其收取取暖费的服务。”济宁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中心物业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说,物业企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而物业费就是为小区居民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像电费、水费一样具有商业性。但是物业服务不像供电、供水可以因个别居民不缴费用而停止服务,所以物业费的收缴难度很大,个别物业公司针对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进行“搭车”收费,就是收费难的最好体现。 “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业主和物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是大多数业主因对物业服务质量有意见,物业企业却强制收取物业费,业主可以投诉或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该工作人员介绍,业主与物业之间应相互理解,将各自的问题摆清楚,协商解决产生的矛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