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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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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记者从莱芜市教育部门获悉,2013年11月7日至2014年2月底,莱芜市将开展加强师德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此次活动将重点整治教师的八类违规从教行为,《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列举的十五项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情形也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记者注意到,八类违规从教行为中,对教师课堂教学行为方面做了明确规定。酒后进课堂、进宿舍,上课吸烟、接打电话,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语言、举止不文明,有损社会公德和为人师表形象的;擅自没收学生手机或者勒令学生回家反省的;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的;违反规定授课、布置作业的等违规行为的明确提出,对老师的课堂教学来说是一种约束。 另外,利用调座位、分宿舍等管理、教育便利,接受家长宴请的;过年过节暗示、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钱物,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其谋取利益的;组织、参与或变相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违反规定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违规从教行为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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