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2日讯 (记者 张焜)12日,潍坊市交警支队公开发布《潍坊市道路交通测速设备使用管理规定》,首次界定了测速设备的种类及相关规范性数值。 12日,潍坊市交警支队交通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交管科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共同对外发布了这一规定。该规定写明,机动车测速规定分为动态和静态两种(即固定和移动)。 据潍坊市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介绍,动态测速是指安装于测量车上,在行驶状态下对被测机动车进行速度测定。静态测速是指在固定静止位置上对机动车进行速度测定。静态测速又分为固定式、路肩式以及车载式。固定式测速设备主要是指卡口、电子警察等具有测速功能的固定交通监控设备。路肩式测速是指将测速设备放置于路肩上进行测速。 按照规定,动态测速时,测速设备应安装在制式警车上,由民警进行操作,夜间测速时应当开启警灯。静态测速的固定式测速,测速设备前200米处应设置测速警告标志。路肩式测速用于夜间测速的,还应有发光设施,设备放置应距路沿石不大于20厘米,前后20米内不得有高于测速设备的遮挡物。车载式测速的,应使用制式警车,车辆应停放在测速路段的右侧,不得隐蔽停放,夜间测速应当开启警灯。现场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时,按照设点执勤的规范要求设置警示标志,测速点与查处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两公里,且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提示标志应设置在车辆行进方向道路右侧的路边或者路肩上,正面朝向车辆行驶方向。提示标志应避开遮挡物,不得影响驾驶人的视线。标志牌样式参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有关规定制作,标志牌高1.1米、宽0.8米,为蓝底、白字、蓝边框,内容统一为“友情提示:前方测速安全驾驶”。此外,所有静态测速点位应在投入使用前5日内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此外,测速执法的路段必须设置有符合国家标准、合理完善、视认性强的限速标志标线。 交通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民警告诉记者,这是潍坊首次界定测速设备的种类及规定相关数值。这些严格的规范要求,让提示醒目、测速公开,就是为了防止避免引发群众质疑交警部门存在隐蔽执法、钓鱼执法的误会。 记者了解到,2008年起,潍坊全市开始普遍使用测速设备。目前,全市交警部门正在对测速设备进行筛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以及超过国家规定检定周期的测速设备进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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