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梁宁) 今年,威海多渠道促服务期满大学生留在基层,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聘。 目前,威海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已经结束,63名高校毕业生在进行集中培训后正式上岗,并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为继续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日前,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社局等多部门联合发文,对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部署,并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各项待遇及服务期满政策进一步调整。其中,今年起,威海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机关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按月发放。 同时,威海市将多渠道促服务期满大学生留在基层,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由服务单位申请,经各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考核合格,即可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由各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通过考核直接在原服务单位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满后愿意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本人申请,由各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商服务单位同意后,通过考核直接聘用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及各市区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按一定比例实行定向招聘。 自今年起,通过考核被基层事业单位聘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聘用后至少应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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