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3日讯(通讯员 王玮 记者 王晓霜) 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消除了重复征税之后,增值税纳税人减轻了不少税负。11月13日,滨州市国税局局长魏亮珠做客“中国滨州”,围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结构性减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相关税收政策”等话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今年以来,滨州市国税部门把纳税人需求作为完善纳税服务的重要依据,形成需求→改进→再需求→再改进的良性循环。将涉及纳税人发起的所有业务向办税服务厅转移,实行集中受理,后台流转,集中审批,一窗出件,删减冗余环节、压缩传递层次,提高服务效率。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求,国税局开展分级分类稽查,与公安、地税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蓝剑行动”,规范了税收秩序和经济环境。据统计,1-10月份,检查企业849户次,查补入库2.62亿元。 “营改增”施行之后,滨州市国税部门也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魏亮珠表示,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也包括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以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统计,今年以来,滨州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累计减免所得税额1708万元。 在打击假发票方面,魏亮珠表示,近年来,各级国税部门专门建立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等多个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已基本实现了全国联网,统一管理,一票一号。“假发票禁而不止,有着多方面复杂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上对此有巨大的潜在‘需求’。因此,近年来,我们打击假发票的重点是打压假发票的‘买方市场’。”魏亮珠介绍,国税部门对此开展了多次专门检查。另外,国税部门设有专门的举报热线(12366),希望市民积极检举和反映相关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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