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14日讯(记者 王赟) 光大证券14日晚间公告称,201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光大证券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作出处罚决定。根据处罚内容,光大证券共计被罚款5.23亿元,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每人合计罚款60万元,同时该四人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8月16日上午11时05分,上证指数一改死气沉沉的盘面,指数曲线直线拉起,三分钟内上证指数暴涨超过5%。因为这一天是周五加之是8月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一时间,场内“利好消息说”和“阴谋说”传得沸沸扬扬。 “利好消息说”有传优先股政策实施的,有传蓝筹要实行T+0的,也有传降低印花税的。“阴谋说”有大资金企图干扰期指交割日结算价的等等。几分钟后,有媒体披露,指数异动是由于光大证券“乌龙指”引起。 中午,光大证券董秘声称“乌龙指”子虚乌有,使得该事件更加扑朔迷离。午后开市,光大证券停牌,同时发布公告称,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公司正在进行相关核查和处置工作。至此,此次指数异常波动被确认为光大证券“乌龙指”所导致。 投资者在得知真相后,人气涣散,指数逐级回落,至收盘,上证指数收跌0.64%。 值得一提的是,8月19日光大证券的固定收益部交易又出乌龙,导致其超低价卖出10年期国债。 事件发生后证监会随即介入调查,8月30日下午证监会通报了对光大证券事件的处罚决定,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遭到“顶格”行政处罚。 11月14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布的公告显示,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06.63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471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285668.48元。 对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每人合计60万元。 另外,裁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对时任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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