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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新增24处省级文保单位 |
已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 | |
- 2013年1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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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邹城11月14日讯(通讯员 于琦) 近日,山东省政府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邹城斗鸡台遗址、城前遗址、刘宝墓群等24处文物点榜上有名。至此,邹城已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 此次省级文保单位评选中,全省共有606处文物单位入围,邹城市文保单位增数继续走在全省县级市的前列。邹城市在这次省级文保单位评选中,具有数量多、门类全、文物单位规格高等特点,在公布的古遗址类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全省共190处,邹城市白莲教起义旧址、城前遗址、城子窝遗址、斗鸡台遗址、后峪遗址、灰城子遗址、栖驾峪遗址、寿峰寺遗址8处入围。古墓葬大类中全省共有74处,邹城市的刘宝墓群、万章墓2处入围。古建筑大类中全省有146处,邹城市大园戏楼、东深井民居、高李李氏民居、龙山玉皇殿、庙东石拱桥、巷里清真寺、颜母祠、尹沟古桥8处入围。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大类中,全省有124处,邹城市孔孟诞生圣地碑、前楼曙光渠、双庆扬水站、水河渡槽、朱山庄水站5处入围。在其他类别中,全省共有49处,邹城市的茹岚石棚跻身其中。 据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邹城市将积极配合上级文物部门,对最新公布的24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做出标志说明,科学纪录档案,签订保护责任书,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确保邹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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