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程刚,山东兆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办理房地产、金融,合同及非诉讼纠纷的处理。 【读者咨询】 我是莒县人,与老婆感情不和想离婚,儿子2周岁了。第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不准离。但是夫妻感情实在不好,得间隔多久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律师答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一般要过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起诉,但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6个月的限制。比如第一次起诉离婚是以感情不和为由,如果第二次起诉以对方赌博、犯罪、嫖娼、虐待等为由,就不受6个月的限制,但是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而如果被告起诉的话不受该条规定的6个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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