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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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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钢 近日,淄博一家民办学校的教师张女士遇到了麻烦事,眼看要退休了,按照国家政策能领到的上万元的独生子女费,却不知道这钱该谁出。(本报今日A09版) 可以说,张女士以及和她情况相同的人,掉进了法律规定的“空当”里,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的职能部门就应当无所作为了。“法律之上是天理人性”,把死守法律当成拒绝群众享受平等权利的借口,很可能制造新的社会矛盾。 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我省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没有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独子奖励经费的来源,相关部门不能强迫民办学校承担该费用,由政府出钱也没有法律依据。在法律专家们看来,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抓紧修改现行的法律法规,这一过程很可能旷日持久。 在采访张女士时,记者深切感受到了她内心的无助:为了万元左右的独子养老补助,她在人社部门、计生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工作单位之间不停地奔波,而所有的地方都拿出了足以拒绝她的“依据”,让她无计可施。 的确,对于张女士遇到的难题,相关法律法规上确实没有明文规定,但这不意味着职能部门就真的无所作为。无论如何,“踢皮球”的做法既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原则,也与党的群众路线格格不入,甚至会损害到群众对政府以及国家政策的信任感。正如张女士面对记者时提出的质疑:“我如果超生的话,会不会因为我是民办非企业组织的人就不罚我?现在我响应了‘只生一个’的倡议,因为身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抛弃我吗?” 事实上,不只是张女士,从1980年9月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算起,三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第一批响应国家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也到了退休的年龄。与张女士面临同样困惑的人很可能不在少数,类似的问题解决不好,很可能制造新的矛盾。相反,为张女士解决难题,对以后的工作也能提供好的借鉴。 (作者为本报时政新闻中心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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