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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家坊低保户难享供暖优惠价 |
热企称需要“下个文件”,主管部门对此并不认可 | |
- 2013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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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先生手持低保证,却无法享受到供暖优惠。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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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李榕) 近日,经济技术开发区艾家坊小区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是低保户,按规定供暖费应有优惠,为15元每平方米,但小区物业称他们无任何补助政策,仍按22元每平方米收取供暖费用。 “艾家坊小区是村改社区,由艾家坊村村委会负责管理,10月30日村委会按照22元/平方米收取供暖费。我曾向收供暖费的村委会人员告知自己是低保户,但对方称低保户无任何补助政策。”张先生称,去年收供暖费时还说暂时按照22元每平方米收,最后会将7元每平方米的补助返还,但最后不了了之。 “我是低保户,也享受集中供暖,为什么不能享受针对低保户每平方米可优惠7元的供暖补助?”张先生拿出了低保证及按月领取低保金的存折,很是不解。 艾家坊村村委会赵主任称,艾家坊小区共有10余家低保户,由凯元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暖,往年也有住户咨询过此事,但自从针对低保户享受15元每平方米的供暖优惠政策施行以来,艾家坊小区的低保户从未享受过。“具体怎么对接的不清楚,但凯元热电厂从未兑现过,我们只能按照22元/平方米的标准代收供暖费。”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事务科李科长称,凡是城区热电厂集中供暖的低保户均享受15元每平方米的供暖优惠政策,张先生符合此项优惠政策。 凯元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常亮称,对于低保户取暖优惠不应该找企业,应该找供暖行业管理者,“让公用事业管理局给我们下个文件,要求给他们优惠,我们就优惠。” 对于凯元热电有限公司的这种说法,德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并不认可。“德州市政府85号文件明确规定,市区困难低保群众凭民政部门低保证明按15元每平方米的标准收取供暖费。”公用事业管理局供热管理科井科长说,其他供热公司都执行了,只有凯元热电有限公司不执行。根据各供热公司供热面积已经下发供热补贴,其中包括低保户供热补贴资金。“会向局领导反映凯元热电有限公司要求下发相关证明,尽量帮助市民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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