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1月17日讯(记者 刘婷婷) 按照枣庄市集中供暖管理办法,11月15日,枣庄市主城区已经进入正式供暖季。15日,记者从枣庄热力总公司了解到,根据枣庄市中区供暖工作安排,15日市中区基本上进行正常通暖,其他区(市)也将相继通暖。据悉,枣庄市主城区(薛城区、新城、市中区)供暖时间为120天(11月15日至2014年3月15日),其他区(市)供暖日期根据天气自行安排,但供暖时间不得少于110天。 15日,记者走进市中区多个集中供暖小区,市中区福华园小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15日早上刚起床,就立即感觉家里很暖和。记者了解到,供暖首日,集中供暖小区,基本达到正常供暖温度,和谐家园小区的高女士向记者表示,供暖首日,她家温度就到达了20度左右,17日,市中区文化路一小区住户刘女士表示,供暖第二天她家温度就达到了22度左右,好像从冬季一下子进入了夏季。记者了解到,市中区今年新增加的鑫昌小区、广济小区也于15日起相继进入正常通暖季。 时至今日,供暖季已运行三天,相信很多用户已经感受到,家中冬季不再寒冷,而是温暖如春。当然也有一些用户,虽然通暖了,但是家中的暖气管道仍冷冰冰的。记者了解到,按照枣庄市集中供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今年供暖价格,民用热仍为19.2元每平米,供暖面积为用户房屋建筑面积减去公摊面积和未封闭阳台面积,温度仍不得低于16℃,一旦低于标准温度或其他供暖问题,可及时向热力公司或本报热线反映相关问题求助。为了保证用户在寒冷的冬季及时通暖,为了让用户冬季不再寒冷,本报从今日起开通供暖帮办热线,如果您家中的暖气不热,供暖管道出现漏水等现象,或是您对供暖工作不满意,如暖气费过高,或是供暖时间不及时等相关问题,可以及时拨打本报供暖帮办热线,我们会第一时间帮您反映并解决问题。帮办热线:186632995925,QQ:1152169392,邮箱11521693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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