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仿真枪伺机作案被抓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毛红兵) 11月17日,德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预谋持“枪”抢劫案,刑事拘留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5岁,禹城人)。 2013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到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服装厂打工,因工资不高加之媳妇又怀孕,急需用钱,于是就想模仿电视上的情景抢劫独自行走人员的钱财。刘某事先准备了能打塑料子弹的仿64式玩具手枪、警棍、胶带、绳子、蒙面用的布等作案工具,计划先用手枪吓唬受害人,如遇反抗则用胶带、绳子捆绑受害人。 11月16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携带作案工具步行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谢庄村外出寻找作案目标,一直未找到合适的目标。当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寻找作案目标至三八路东方明珠附近时,被刑警大队巡逻民警发现后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德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案中队刑事拘留。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程坤) 由于驾驶室内坐不下,为了省钱,老板不顾安全隐患,竟让两名工人藏进了货车车厢。11月17日晚上,德州交警高速三大队民警及时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 当日晚上20时,正在京台高速禹城口执勤的民警对一辆白色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忽然听见车厢内有人“哎呦”了一声,民警随即询问该车车主贾某,询问车厢内拉的是什么货物、是否有人时,该司机说话躲躲闪闪,称车厢内拉的全是装修用的工具,里面没有人。最后司机很不情愿地打开了车厢,车厢内堆满了物品,在车厢门口和车内货物之间分别坐着一个人,刚才的“哎呦”声就是里面那位工人由于货物砸到身上发出来的。 原来,车主贾某是济南人,在当地做装修工作,这次是通过熟人在禹城联系了一个装修工作,需要四五个人,而货车驾驶室内前面只能坐三个人,为了省钱,贾某就将两名年轻的工人“藏”进了货车车厢。 随后,民警对贾某的违法行为做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处罚,并联系了一辆出租车,将车厢里的两名工人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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