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刘涛) 18日上午,黄海二路与海滨五路路口东约50米处,一辆装满供水组件的货车发生自燃,消防部门迅速赶到将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上午10点40分,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308110反映:“黄海二路与海滨五路交会处,一辆货车发生了自燃”。 在现场,记者看到,明火已经被消防人员扑灭,发生自燃的是一辆货车,地上还有大量被大火烧成木炭状的烧焦物,现场依然弥漫着一股浓浓的刺鼻味。着火的车后面两侧的轮胎已基本被烧得只剩下车毂,车斗里的物件也出现过火现象,不过驾驶室并没有着火,仅是后挡风玻璃被烧坏。 据货车司机国先生介绍,着火前他已经在那里停了近半个小时,“我正在车里打电话,根本不知道什么情况,车就着火了。还是路人提醒我的。” 国先生下车后,用两个车载灭火器灭火,不过火势太大灭火器根本没用。随后郭先生才拨打了119,两辆消防车赶到才将大火扑灭。 消防人员现场没有给出具体着火原因,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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