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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慈善大病救助方案敲定 |
最高救助2万元,心脏病等五类大病患者优先救助 | |
-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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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1121/W07/W07_W07_0048.jpg) | ▲20日,环翠区塔中社区提前对辖区居民进行摸底调查,做好慈善大病救助准备工作。 记者 许君丽 摄影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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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0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林伟强 刘舒悦) 11月20日,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正式出台。即日起,申请者可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其中,市级将安排慈善资金200万元,重点救助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五类大病患者。 此次慈善大病救助对象为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病患者;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20%的因病致贫家庭。其中,对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患者(以下称五类大病患者)予以优先救助。 具体救助标准为,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对象,原则上按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其他家庭,自负医疗费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医疗费的20%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救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威海市和各市区慈善总会善款中列支。市级安排慈善资金200万元,重点救助全市五类大病患者。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可填写《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由威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威海市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whcf.org.cn下载),一式2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住院医疗费单据,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经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审核后,救助对象将在明年1月20日前领到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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