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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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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永军) 21日早晨6点半左右,朝阳街附近片区小太平街附近,一栋居民楼二楼突然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幸好被消防官兵及时扑灭。所幸事故中没有人受伤,但是楼下的居民遭了殃,家里被水给淹了。 21日上午7点45分左右,记者来到了事发现场,起火的是一栋二层老居民楼的二楼,大火已经被消防官兵扑灭,两位居民正在打扫落下的瓦片,现场有不少积水。 踏着积水走上起火的二楼,可以看到整个木质棚架已经被烧毁,房顶还有一处大窟窿,屋顶的瓦片也散落得到处都是。 “二楼一共有3户居民居住。”住在二楼最南侧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起火的有一间是棋牌室,北侧是另一户居民,不过两间房屋晚上都没人住。 她介绍说,早上6点多,她儿子突然发现旁边起火了,家人就赶紧拨打了119。 她的丈夫张先生介绍说,消防官兵来到现场后,对房顶进行了洒水,最终将火扑灭。 楼上起火,楼下也遭了殃,大火被扑灭火后,住在楼下的赵先生家里则被水泡了,家里的天花板正不断往下滴水,为此,赵先生还用了两个盆来接水。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当时在威海出差,一听妻子说楼上起火,就赶紧回来了。“这下可好,家里没法住了。”赵先生介绍说,这简直是飞来横祸,就连家里的钢琴都被泡了。 针对二楼起火殃及一楼住户造成损失一事,记者咨询了山东舜翔(烟台)律师事务所畅国梁,畅国梁认为,首先要对火灾的起因进行界定。畅国梁说,如果二楼住户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比如说忘关电器、乱扔烟头引起的,需要起火住户对一楼居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火灾是一场意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精神,二楼起火住户也应对一楼居民做出一定赔偿。如果火灾原因是第三方过意引起的,需要侵害方进行赔偿。 起火房屋的租户刘女士介绍说,起火原因应该是电线老化短路所致,好在没人受伤。 奖励线索人侯先生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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