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25日讯(记者 李凤仪) 25日,记者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全体(扩大)会议暨菏泽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菏泽对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出台文件,重点针对五类青少年群体进行服务帮扶等措施,减少青少年犯罪。 会议印发了《菏泽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着重以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为服务对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帮助重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这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为:闲散青少年群体,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 针对闲散青少年群体,菏泽市将建立初中毕业未升学及高中、中专毕业未就业青少年跟踪教育管理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 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菏泽市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将推广帮教“问题青少年”工作经验,支持基层单位开展帮教和服务。 针对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菏泽市将以各级民政部门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保障受助青少年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等问题。 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菏泽市将以司法部门为主导,广泛动员共青团、青年志愿者、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及各种社会组织开展生活救助和心理干预。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群体,菏泽市将开展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广泛开展“牵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推动广大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建立长期结对帮扶关系。 此外,全市计划用两年半的时间,将试点探索形成的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分三轮推广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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