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将前妻告上法院 |
经法院调解,男子获赔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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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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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贾玉梅 刘利红) 男子和老婆结婚6个月后有了儿子,3年后俩人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后来男子发现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于是将前妻告上法院。经岚山法院调解,前妻赔偿男子各类损失共计2.6万元。 2010年5月,岚山某村时年22岁的李倩(化名)与25的王明(化名)登记结婚,6个月后,李倩生下了儿子。婚后王明出去工作挣钱养家,李倩负责在家照看孩子。2013年7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且约定儿子由王明抚养。今年8月初,李倩回家探望孩子时,无意中说了一句“孩子是我一个人的,你永远都别想得到。”使得王明心生疑虑,遂自行委托某医科大学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儿子与自己不存在亲子关系的可能性。 随后,王明凭借鉴定结论,将前妻李倩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要自己3年中照顾“儿子”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此时,李倩已与儿子的亲生父亲结婚。庭审中,被告李倩对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事实予以认可,经法官调解最终也同意适当赔偿王明的损失。2013年11月8日,李倩同意赔偿王明抚养费等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6万元,儿子由自己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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