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28日讯(记者 邹俊美) 11月28日,山东省民政厅和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促进跨越赶超保障民生发展合作协议。对推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等八方面民生问题进行协调合作。 山东省民政厅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将共同推动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完善五保供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援助、临时救助等制度,构建全方位救助体系。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共同推动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省民政厅在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服务队伍培训、福利机构建设等方面对聊城市进行指导,支持聊城市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建设几处规模大、标准高、起支撑作用的养医结合养老机构。 共同推动建立完善优抚安置保障系统。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并实现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达到8872元,进藏士兵、立功受奖士兵加部分足额兑现;全市4961座零散烈士墓全部实现集中管理;优抚对象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起付线减少100元;积极开展光荣院轮养活动,年轮养人数达400余人次。 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聊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2015年,象征社区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服务站、农村社区规划实现全覆盖。 双方还将共同推动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关心保护体系、共同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共同推进聊城市行政区划科学调整以及共同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协调合作,并成立厅市合作协调推进小组,由省民政厅厅长和聊城市政府市长任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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