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区用气实行阶梯价,台儿庄燃气公司改口 |
阶梯价未通过物价局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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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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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2日讯(记者 杨兵三) 本报11月27日刊登了《小区居民守着壁挂炉挨冻》一文,台儿庄光明燃气公司对康城小区超过30方的用户实行每方4.54元的收费标准,让整个小区使用壁挂炉的康城小区居民坦言“用不起”。对于实行阶梯气价,有没有经过物价局核准,引发居民的争议。11月26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声称通过了物价局的核准,而12月2日该公司负责人又表示并未通过物价局核准,让人不知真相。 台儿庄光明燃气公司在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情况下私自采用阶梯气价,对于小区居民用气实行两个价格,小区居民每月使用天然气未超过30方的部分按照每方2.35元的价格收费,超过30方的部分则按照每方4.54元的价格收费。由于壁挂炉耗气量大,实行阶梯气价后的价格过高,小区居民坦言“用不起”。据记者了解,康城小区内100平方米的房子将壁挂炉设置在60摄氏度,使用壁挂炉24小时耗气量最高可达30方左右,按照燃气公司提供的每方4.54元的价格,每月连续使用天然气的费用将高达4000元左右。 2日,记者联系到台儿庄光明燃气公司负责人王先生,据王先生介绍,台儿庄现在使用的气属于增量气,且进气价格较高,如不实行阶梯气价,公司承担不起。另外,王先生告诉记者,居民使用壁挂炉取暖不属于居民用气,燃气公司只保证炊事用气的价格,阶梯气价仍将继续实行。当记者就实行阶梯气价是否通过物价局核准时,王先生表示实行阶梯气价并未通过物价局核准,而11月26日记者询问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时,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该公司实行阶梯气价已经通过了物价局核准。 另据记者了解,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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