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1月份以来,李某非法销售盗版图书、光碟共计总码洋(原价值)1000多万元,非法销售盗版图书50多万本。 52岁的李某是呼和浩特人,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他一直从事出版行业。2001年年初,李某来到潍坊,并且经营了一家音乐书店。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某到外地出差时结识了一个河南的客户,而这个客户正是盗版书的一级批发商。“盗版书成本低,所以利润非常大。”李某心中有了自己的盘算,决定从事盗版书籍的非法销售。通过对李某的调查,民警发现李某在2011年因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奎文公安机关查处,现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在进一步的审讯中,嫌犯李某供述,他是二级批发商,从一级批发商进购图书的价格是图书标价的10%至14%,以标价30%出售给河北、北京、云南、上海、内蒙等地的民办学校、各种培训班。标价30%的价格非常低廉,李某通过网络发布消息后,购货商络绎不绝。即使在李某被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讯问的过程中,其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短信、电话铃声此起彼伏,联系“李总”购买音乐教材的客户不断。 “通过我们调查,李某卖给下游客户后,这些音乐学校将音乐图书卖给学生,是按图书的标价收取的,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彭福滨说,了解到这一情况以后,警方立即与郑州警方取得联系,当地警方将一级批发商盗版窝点捣毁,相关负责人被刑拘。 本报记者 赵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