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济南市共有黄标车37000多辆,而一辆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是普通车排放量的5到7倍,全市70%左右的机动车污染物由黄标车排放。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于在绕城高速内行驶的黄标车要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
本报记者 张泰来 5日上午,历下交警大队联合历下区环保局,在经十路与舜耕路交叉口设点,对违法经行的黄标车进行集中检查劝阻。“12月1日至31日期间,对于在禁行区域行驶的黄标车主要是劝导、教育,先不予以处罚。”交警介绍。 10点20分左右,民警拦下了一辆从西边开过来的黑色奥迪轿车,车前挡风玻璃上的环保标志是黄色的。面对民警的询问,奥迪驾驶员表示自己的车是2006年的,知道是黄标车,也知道12月1日起禁止在市区行驶。“不是二环以内禁行吗?”对于禁行的区域,驾驶员脱口而出。 执勤民警纠正了他的错误,告诉他黄标车禁行的区域不只是二环内,而是比这个范围更大的绕城高速以内。随后民警对其车辆进行了拍照登记,并对其进行一番宣传劝阻后放行。 黑色奥迪刚被放行不到10分钟,又一辆黄标车被交警拦下,这次是一辆厢式货车。 历下交警大队千佛山中队中队长谈小靖介绍,根据几天来的执勤经验,黄标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的不在少数,而以交通早高峰时最多,其中以单位班车和物流货车居多。 据历下环保局监察大队科长张学涛讲,环保部门曾做过一个检验,发现一辆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是国Ⅰ排放标准的5倍,国Ⅲ排放标准的7倍。 目前,历下环保局已经发放了3800枚黄色环保标志,济南全市共有37000多辆黄标车,占全市汽车总数的约3.3%,而这些车排放的污染物却占到全市汽车污染物排放量的70%左右。 据介绍,一般来说,在2008年7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车,以及2000年7月1日前生产的汽油车,都很可能达不到相应尾气排放标准,可能是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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