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泰来 通讯员 郝鑫诚) 一男子专偷打球者放在篮球架下的财物,后来又赶在凌晨盗窃火车上旅客的行李。一个多月来共作案10次,涉案总价值达6万元。男子将偷来钱包内的一张背面贴有初始密码的信用卡激活,盗刷15000元。12月2日,市中区公安分局四里村派出所民警将该男子抓获。 10月21日,四里村派出所接到市民梁先生报案称,他在省体育中心篮球场打篮球时,放在篮球架下的提包被盗,包内有2部手机、现金700元和银行卡、信用卡及摩托车钥匙等。 民警很快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的监控录像,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经调查,确认24岁的无业青年张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2日下午,民警在天桥区标山南路附近某小区将张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承认自己平时喜爱打篮球,在打球时发现放在篮球架下的财物无人看管,遂萌发了盗窃念头。据张某交代,从10月中旬开始,张某先后在济南市两所高校和省体育中心篮球场作案6次,盗窃打球者的手机、现金、银行卡及信用卡、身份证等财物。 其中有一次,张某盗窃了一张未激活的信用卡,而密码就贴在卡的背面,张某很方便地给银行客服打电话激活了信用卡,而后到超市盗刷15000元。 后来,在一次去北京玩返回济南的火车上,张某发现凌晨时间旅客都在睡觉,忽视了放在行李架上的行李。张某感觉有机可乘,遂盗窃了一个行李箱,发现其中有笔记本电脑、相机等财物。尝到甜头后,张某专门购买凌晨从北京始发的火车票,在车上又作案3次。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张某共盗窃财物总价值达6万元。 目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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