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公安局局长刘刚接热线,听大学城学生提建议 |
民警和大学生合拍安全微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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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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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清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刚接听读者热线。
本报记者 戴伟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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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5日讯(记者 王兴飞) “哦,你也姓刘,我是长清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刚,咱俩是一家子。”12月5日上午,由齐鲁晚报、生活日报联合济南市公安局举办的“有事您说话——公安局长接热线,身边事为您办”活动中,前来接热线的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刚在接听第一个热线电话时如是说。 在长清大学城上大二的小王拨打热线,称赞大学路派出所针对学生安全防范的《朱警官说防范》微电影,希望这种形式的防范电影能够继续拍摄下去。 “我们这个微电影已经推出第二集了,是大学路派出所和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联合制作的。第一部是防盗窃,第二部是防诈骗。”长清公安分局局长刘刚说,他还是这部微电影的总监制,“审了好几遍,社区民警朱栋创意不错”。 据刘刚介绍,大学路派出所辖区有11所高校,在校师生达到16万人,属于省城西部的文化中心。“大学生在想什么,他们最常遇到的犯罪有哪些,这些都是大学路派出所需要思考和解决的。”刘刚说,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 为此他们建立了由派出所、各高校分管领导、保卫处长组成的“高校警务理事会”,每个月通报治安形势,研究防范对策,推进高校自防自治。通过开展“民警进高校、女警进女院”等活动,加强与在校大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需求,掌握思想动态;抓住大学生依赖网络的特点,开通了全省首家“高校网上警务室”和民警微博、QQ群、“知心大姐”聊天室。 “我们要求所有的民警都要学会用微博和微信,不仅可以加强与学生的联系,而且还通过微信破获了一些案件。” 今年6月5日,长清大学城商业街一店铺老板刘女士的一部价值3600元的三星智能手机被盗。案发后,大学路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刘女士被盗手机有防盗功能,若手机被换卡后其另一部手机会收到提示短信并知道更换后的手机号码。 得知更换的手机号码后,民警又利用微信“搜号码”功能得知了该手机号码注册的微信账户为“修某某”。随后民警找到了该用户的微博信息、户籍信息及其家人的联系方式。 最终在民警及家人的规劝下,犯罪嫌疑人修某某认识到了自身犯下的错误,并与民警约定了见面地点决定归还手机。最终办案民警在济南市长途汽车总站附近将犯罪嫌疑人修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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