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城乡医保将并轨 |
原来每人180元,现在每人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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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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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银河社区服务中心,一位市民正在缴纳医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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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本报记者 张永斌
日照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城乡医保并轨做铺垫。成年居民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明年缴费标准调整 信息系统全面升级 12月4日上午10点半,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银河社区服务中心,秦女士正在缴纳明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她认真填写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医疗保险号、联系方式等,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日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成年居民原来一个人一年要交180元,现在我缴了两个人的,加起来才160元。”秦女高兴地说,并且明年她享受到的医保待遇不变。据该社区工作人员王艳介绍,城镇居民可持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这段时间最多每天20多位市民前来缴费。 原来,日照市刚刚针对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成年居民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按学制缴费并选择门诊统筹整体签约的在校学生仍为每人每年30元。若在校学生随家庭缴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年80元收取。另外还提供财政补贴,2013年的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2014年度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从今年10月便开始了,多缴的钱咋办?记者了解到,已经按180元缴费的,多缴的100元将进行返还,具体返款时间、返款流程待与财政等部门确定后进行公告。已经按30元缴费需补缴50元的,应当进行补缴,选择2014年度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可以不补缴。 4日,日照市医保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天,我们的技术人员,对日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将缴费金额进行了调整。” 整合城乡医保 统一缴费待遇 4日,日照市医保处副主任季华尚介绍,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2014年度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统一归人社部门管理。 “日照市的整合工作待市政府研究后即将开始,为保证整合以后的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对比日照市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标准,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整了个人缴费标准,下调了原来高于新农合的缴费标准。”他说。 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日照市新农合以家庭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 新农合中,农民能报销的药品目录最多千余种,而同期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达2387种。实现整合后,农民有望与后者享同等待遇。 在2012年全省科学发展观考核中,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全省第二的优异成绩。今年6月份,日照市政协社会法制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存在重复、交叉、遗漏参保现象,视察报告提到:“尽管明确界定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范围,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分属两个系统经办,城镇居民以个人为单位参保、新农合以家庭为单位参保,造成了部分城乡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这种制度分设、管理分割、机构重叠的运行机制,既提高了管理成本,又不利于城镇化的推进。” 推多项惠民措施 创良好就医环境 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84.2万人,其中职工参保人数31.7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52.5万人,基本实现了城镇医疗保险全覆盖。 除了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日照人社部门还推出其他相关惠民举措。今年11月底,日照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单位新增51家。目前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达92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达123家、药品经营定点单位达240家。 同时为提高对参保人员的服务质量,日照市建立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让利参保人员信息发布制度,共有111家定点单位推出优惠让利项目和药品206种,总体优惠让利幅度不低于5%。开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服务满意率调查和违规违纪投诉举报信息平台,为参保人员创造了良好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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