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许妍 通讯员 滕仲明 郭举) 在去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审计整改联合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日照市委、市政府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日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对2012年7月份以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组织日照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等7部门对2012年7月份以来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日照市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已基本建立。 成立市审计整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日照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检查工作由日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审计整改检查通知并牵头组织实施,从成员单位抽调21名同志组成7个检查组,对2012年7月份以来全市117个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检查单位范围上,不仅包括市直部门,还涉及区县、乡镇;在检查项目上,既有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又有税收征管审计、企业审计等;在检查内容上,不仅检查被审计整改、审计决定执行等情况,还检查司法机关、主管部门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事项情况;在检查人员配备上,不仅有审计机关参与,还有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参与。 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检查组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单位上报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检查组实地听取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对照审计整改台账,逐项查阅会议纪要、文件、记账凭证、银行票据、完税凭证、收据等反映审计整改情况的证明材料,通过严格的方法和程序保证检查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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