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8日讯(记者 李璇 通讯员 王华) 近期,莘县消费者协会接到不少市民反映,称因购买合约机与通信运营商签订协议引发纠纷。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莘县消协提醒消费者,今后在签订类似协议时,要注意理性消费,并仔细阅读协议,避免因购买合约机引发纠纷。 据介绍,近一段时间,莘县消协受理了十几起手机捆绑消费方面的纠纷,均是由消费者与通信运营商签订的某种合约机计划业务协议或某种优惠套餐协议引起。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多因协议内容是通信运营商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基本是让消费者在选择某种套餐的前提下,享受免费赠送手机(即合约机)、部分话费、小额电子产品等优惠政策,但消费者在消费时,却受到一定限制。 出现较多的情况为,协议消费的号码不能与合约机分开使用,即所谓的机卡不分离,否则不享受套餐;协议将话费、宽带、电视多项业务捆绑使用,只要其中一项业务出现欠费,其他业务全停止使用。部分消费者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定制的套餐并不适合,白白损失话费,想降低套餐,但通信运营商却不支持。有的则因通信质量引发纠纷,通信运营商以协议是上级部门制定,不能擅自更改或解除为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变更或解除协议要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莘县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签订类似协议时,首先要理性消费,不要被宣传的优惠政策所迷惑,弄清合约套餐的服务内容,根据自己的实际消费情况,合理选择。同时,还要仔细阅读协议,看明白所选套餐在协议内需支付的完整费用。因为运营商会在一些低档次套餐中设置前期费用和后期费用,此时,消费者就需了解清楚“首付款”和“后续付款”的所有内容,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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