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伪基站已经成为垃圾短信的主要源头,对居民日常生活和通讯网络安全都造成了恶劣影响。 虽然我国关于电信安全、公民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不少,比如保障电信安全的《电信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保护个人信息的《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以及《民法通则》相关条文,但关于伪基站的内容描述并不明确,容易留下法律漏洞;而且,我国到现在还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缺乏全局性统筹与操作细则,自然给信息侵权留下了口子。 在这种情况下,间断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伪基站震慑效果有限。唯有尽快出台专门的信息保护法律,配置明晰的操作细则,才有可能将设立伪基站等信息侵权行为一网打尽。 (读者 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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