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今后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各类考核考察,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政绩评价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 《通知》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把政府负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任期内举债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防止急于求成,以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 《通知》明确规定,选人用人不能简单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论英雄,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增长速度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画等号。要对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对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盲目举债留下一摊子烂账的,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追究责任。 这次改进地方政绩考核工作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突出了政绩考核的科学发展导向,强调考核“要看全面工作,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看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成效”。这既是对唯GDP倾向的纠偏,也是对“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有力落实。从“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到“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再到“制定违背科学发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通知》从指导思想、具体标准、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构建起一整套符合科学发展思路的政绩考核制度,为提高各级党政机关执政水平和治理能力,提供了鲜明制度导向和有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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