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曙明
日前,济南市建委等七部门专门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对今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列出明确时间表。清欠工作已于11月22日启动,将持续到明年2月15日,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详见齐鲁晚报12月6日C9版报道)。 再有一个多月春节就要到了。近些年来,每逢春节来临,拖欠农民工工钱的问题就成为社会热点。笔者看了这则报道后,对“监督关口前移”的做法很是赞同,但愿此举能有效,农民工兄弟们都能回家过个好年。 相对于城里人而言,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平日里很辛劳,拖欠他们应得的报酬,无异于欺压、盘剥他们。在外辛苦一年,就盼着春节能回乡与家人过个好年。不能足额领到血汗钱,这势必会对其本人及家庭造成巨大伤害。 笔者有点不明白,为什么建设单位有钱盖房子,就没钱给农民工付工资?近些年来,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年年提,其形成根源其实很简单:一是拖欠者缺少良知,二是管理者监管不力。农民工们撇家舍业进城务工,谁都没有任何理由拖欠他们应得的报酬,何况他们的工资本来就不高,拖欠就意味着良心的泯灭。到了临近春节的时候,“老板们”即使倾家荡产也要把工资支付到位,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还有什么可讨价还价的! 除了拖欠者缺少良知,劳动监督不严和执法力度疲软,也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频发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在引导、教育农民工注重自我维权的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监督、执法、惩处力度,让拖欠者不敢拖欠、或是拖欠不起。试想,假如承包商开发商等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就会受到严重处罚,甚至赔得倾家荡产,还怎会有这么多的拖欠? 在上述“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建立农民工工资结算月公示制度,督促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列入施工单位诚信建设考核项目中”等一系列措施。规定措施都有了,而且这些措施比以往的更为具体,希望它们在日后的实施过程中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事情才能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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