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青岛市广大市民办理各项卫生行政审批手续,本着简化流程,服务大众的理念,青岛市卫生局采取一系列措施,改革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全市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 一是创新审批模式,实行“服务前移、现场指导”的审批形式。将对申请人的现场审查指导环节提前,改变过去那种先提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再进行现场查验的审批流程,通过提前介入、服务前移和现场指导等措施,对企业的生产厂房布局、工艺流程、产品说明等环节进行及时指导和督促整改,有效提高审批速度的同时,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为申请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是规范全市卫生行政审批行为,研发了全市卫生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系统。将市级和区、市级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市卫生行政审批网上运行系统,主要实现了以下三大功能:(一)行政审批“六统一”,即统一审批事项、统一公示内容、统一审批环节和流程、统一审批时限、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审批文书。(二)审批信息全共享,市及各区、市卫生局办理的审批事项的信息全部实现网上共享,市卫生局、监察部门可对各区(市)办理的卫生审批事项实行网上电子稽查。(三)审批数据统计分析及自动对外公示。本系统可以使审批数据统一在一个外网数据库中,方便查询统计,而且卫生行政审批结果从以往的2个月公示一次改为审批决定作出后1个工作日后生成数据、5个工作日内公示至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公示信息更加规范、及时,群众查询更为方便、快捷。 三是精简下放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下放事项的决定》的部署要求,市卫生局向各区、市卫生局下放了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等在内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使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事项时可直接到所在区、市卫生局办理,既节约了成本,减少了麻烦,又提高了效率。 四是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按照市审批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的要求,市卫生局自2013年初开始推行卫生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尚不齐全,但核心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审批窗口先行受理,由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后进行材料补正及现场整改,当申请人材料齐全、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再按法定审批程序出具许可证件或正式批准文件。先行受理后补正材料的审批方式免去了申请人多次前往办事窗口提交材料的麻烦,深受申请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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