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9日讯 (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司秀红) 为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今年10月至11月份,莱芜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的住宿业、美容美发业和沐浴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员分别对照《住宿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及《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91家住宿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92家美容美发业经营单位和9家公共浴室开展了量化分级评分。其中,住宿业共评出A级单位15家,B级单位19家,C级单位5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了100%;美容美发场所共评出A级单位10家,B级单位50家,C级单位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了72.83%;公共浴室共评出A级单位2家,B级单位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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