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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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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刚
据报道,槐荫区法院曝光了8名老赖,涉及5家单位和3名自然人,5家单位中有两家是村委会,一个属于长清,一个属于历城,其中还有一家是民政局。(见12日齐鲁晚报C02版) “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其实村委会本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组织,村长自然也不是国家干部。但在普通群众眼里,村委会是权力的象征,很多民众早把村长看成是国家干部的一员。现在好多机构评选“××村官”,不就是把村支书村长村委会工作人员都列入了“官”的序列了吗? 因此说,看到村委会被当成“老赖”曝光,作为一个普通百姓,笔者自然而然地“邪恶”了:这村干部又耍赖皮,“耍流氓”了。面对这样的局面,除了曝光,又该怎样来约束呢? 在最近几年,随着城市扩张,旧村改造、近郊连片开发,一些村委会的“势力”也越来越强。村委会成立一个个经济实体,落实土地征用和旧村改造房的建设等,甚至违建小产权房。村支书村主任深明大义有水平能管理好的,就带动村民们致富;要是管理不好、只顾自己捞好处的,就留下一个烂摊子,而相关部门对村居的财务监管,也成为一个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成为老赖也不奇怪。 现在打官司最难的就是执行难,这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而执行难的症结又在哪里呢?从这篇报道可以看出,除了自然人,一些政府部门,或与职能部门相关的机构组织,也成了妨碍司法执行的一大原因。像报道中所提到的村委会、民政局等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组织本应作依法办事的表率,却以“老赖”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可笑可叹。欠钱不还、不讲道德、不守法律,这样的职能部门、机构、组织,怎么代表政府?又怎么能服众? 出现这种状况,笔者以为,这主要在于现有的征信体系还不完善。因此,笔者建议,应完善征信体系,建立职能部门、机构组织及工作人员的诚信档案,像这样耍赖的村委会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今后就记入诚信档案中,他们以后就没资格参加下一届的村居换届选举或其他选拔了。另外,要加强对职能部门、村委会等相关组织机构的财务监管,防止不良财务漏洞,才能避免老赖事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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