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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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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的李女士打来电话,咨询自己是否遭遇了合同诈骗。 她说是做产品加工的,前一段时间有客户要订购大量产品。不过,需要先缴纳保证金。李女士便与这个“大客户”签订了产品供销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汇去了保证金。不过,等产品加工完毕,李女士跟对方联系时,对方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绝接收李女士的产品,保证金也不返还。 经侦民警告诉李女士,简单根据李女士的描述,不好断定这是否属于合同诈骗。“这样,你下午带着合同和相关材料到高新分局来,我们见个面,当面了解一下情况,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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