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刘雅菲 通讯员 王远海) 12日获悉,济南市商务局将在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上,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容缺审批”制度。 “容缺审批”就是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具备了关键的申报条件和资料,缺少部分申报材料的前提下,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补齐,即可办理审批事项。据了解,目前各部门在办理各项审批、登记、备案等事项上都是材料齐全后,方可受理并办结。济南市商务局在推行“容缺审批”制度以前,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中,就已经实行了重点项目先批后补材料的做法。近期“容缺审批”制度的适用范围将扩大至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上,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审批”。 济南市商务局将采取“容缺受理审查、企业承诺补齐、正式行文批准、证书发一扣二”的方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结合审批实践,明确哪些申报材料是可容缺后补件的关键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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