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于飞 通讯员 吕志松 王瑞国) 菏泽人乔某赶在驾照被吊销前,以丢失为由先行补领新的驾照,致使其在驾照被吊销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仍然持有“驾照”违法驾驶。 12月5日,蓬莱交警二中队民警在206国道北沟段查获一辆重型货车,检查中民警发现,乔某的驾驶证为真证,有效期10年。随后民警还查到,乔某于2012年9月25日在烟台龙口市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吊销了驾驶证,吊销裁决被转递到菏泽市车管所。但乔某手里为何还持有驾驶证呢? 原来,乔某2011年初因交通肇事被暂扣驾驶证,2012年6月到菏泽市车管所以驾照丢失为由,补办并换领了有效期为10年的驾驶证,而2012年9月接到吊销驾驶证裁决后,乔某一直未到公安机关签收裁决决定并按规定上缴驾驶证,致使乔某在驾驶证被注销期间,仍然持有一本表面上看起来合法有效的“驾驶证”继续从事货物运输。 最终,乔某因吊销期驾车,被蓬莱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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