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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失踪”,韵达快递只赔500元 |
新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遭遇“执行难” | |
- 2013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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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李珍梅) 一台电脑寄没了,快递公司仅赔偿500元。12日,大学生小王向本报反映,他的母亲通过韵达快递从潍坊往青岛快递一台电脑,到青岛中转站后,电脑“不翼而飞”,而快递公司称只赔付500元,这让他们一家人难以接受。记者了解到,根据新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丢失物品应按市场价赔偿。 “我家里从潍坊寄过来一台电脑,结果到青岛就没了。而且快递公司只给赔50元,太让人难以接受了。”12日,在城阳一所高校就读的小王向本报反映,11月25日,他的母亲通过韵达快递公司从潍坊市峡山区给他寄来一台惠普电脑。当时工作人员说两三天就能到达青岛,不过过了4天小王还是没收到电脑。11月29日晚,小王给母亲打电话说还没收到电脑,第二天他的母亲立即到发件网点去查询。据小王的母亲张女士称,从跟踪进度上看,快递寄到青岛中转站后就没有记录了。 此后,张女士一直打电话投诉、协调。“我觉得他们太不负责任了,至少在态度上让我难以接受。”张女士说,期间他打过潍坊的政府热线、工商投诉电话和上海韵达快递(总部)的投诉电话。12月10日,快递公司上海总部的客服给张女士打电话。张女士称当时她在公交车上比较吵,听不清对方说话,而对方也嫌张女士不说普通话难沟通。最后张女士稀里糊涂地“被达成一致”。当天下午,韵达客服就在内部系统中给潍坊站留言,称双方达成一致,赔付张女士50元。不过12月12日下午,快递公司总部的客服又给张女士打来电话,说赔付500元。 “500元我也接受不了。快递寄丢了难道就没有赔付标准吗?”张女士表示质疑,她说电脑是今年8月才买的,当时价格为5800元。12日,记者联系上海韵达快递(总部),对方称他们已经在处理这件事,有关情况将直接和当事人对接。 记者了解到,快递过程中丢件、损坏物品等问题并不少见,其三倍运费的赔付标准深受质疑。不过从今年3月1日起,新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新规定废除了快件丢失索赔以3倍邮资为上限的规定,采用民事法律中关于赔偿的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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