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标车”成为老百姓时常提起的名词,特别是有车一族,更加关注对黄标车的政策。市民环保意识越来越强,市政府出台黄标车相关政策后,及时响应,提前淘汰黄标车。手头的黄标车如何处理?如何行驶不挨罚?记者整理近期相关报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主城区明年起 禁行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但经环保检验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 近日,泰安市市政府决定,由泰安市环保局、公安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要求,自2013年12月1日起,泰城东至天烛峰路(泰明路)、西至天平湖路(大河路)、南至灵山大街、北至环山路实施黄标车禁行。 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黄标车道路交通管制,对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予以查处。2013年12月31日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要以教育为主,2014年1月1日起,对违反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黄标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越早淘汰 补贴越高 近日,泰安市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泰安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2013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可以享受补贴政策。 不少市民看到相关报道后,来电咨询黄标车淘汰事宜。方案中提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分四个阶段进行,越早淘汰,领到的补贴越高。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关于补贴金,方案中称,以第二时段补贴金为基准,第一时段补贴金为第二时段的110%,第三时段的补贴金为第二时段的90%,第四时段的补贴金为第二时段的80%。根据补贴标准,提前淘汰黄标车最高可获1.98万元。 黄标车淘汰 五步能搞定 黄标车淘汰有一定的流程,车主应严格按照流程办理手续。首先,车主应提出申请。车主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账号并填写《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环保部门会根据车主填写的《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 经环保部门确认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移申请表》,将机动车交至泰安市具有自制的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企业,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下一步就是注销证明,车主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申领《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还应提供车主的委托书或单位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时应审查注销车辆是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申报的机动车。 最后一步是审核批准,车主携带相关材料,到服务窗口申报、申领补贴资金。车主需携带的材料有,《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原件和复印件)。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主的书面委托书或单位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0个工作日内 可领到补贴金 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由商务、环保、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对《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和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经车主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后,由财政部门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 对符合规定的车辆补贴资金发放,由各县(市、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审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负责发放补贴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由相关部门书面告知理由。 另外,个县(市、区)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会抽调工作人员,设立当地黄标车补贴申请联合办理服务窗口,按照工作职责,一词审核相关材料信息,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报、申领手续。 (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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