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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称手表水中防水,洗澡却进水了 |
商家因没有解释清楚商品信息,免费为消费者退货 | |
- 2013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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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2日讯(通讯员 翟鑫 闫立军 记者 李运恒) 消费者使用不当而导致商品损坏,按理说商家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因商家没有解释清楚商品信息,而造成消费者使用不当,就另当别论了。近日,阳信李女士在商家的误导下误以为“防水功能30米”可以直接戴手表洗澡,结果手表进水,随后商家免费为李女士退了货。 3日,李女士在阳信某超市花1288元钱买了一块全自动女表,当时李女士向导购员询问,说明书上防水功能30米是啥意思,导购员解释说该手表能在水深三十米以内防水。没想到李女士近日戴着洗澡,手表竟进了水。李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去超市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李女士感到非常气愤,为此投诉到阳信县消协。 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该手表属日常生活用防水手表,只能防汗水及不慎沾到的雨水或洗脸时的水滴,但不适用入浴、游泳、潜水等情况,防水功能30米是国际通用的手表防水等级,有其规定的使用范围,并不代表能在水深30米内防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消协工作人员指出,商家由于对手表的防水功能没有解释清楚,致使消费者不能正确使用,才使手表进了水,错误在经营者,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经过反复批评教育,商家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所在,立即免费为李女士退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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