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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法院识破一起越权讼案 |
为谋私利,一律师瞒着当事人提起诉讼,想方设法阻止法官见当事人 | |
- 2013年1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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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吕修全 通讯员 张慧帆) 一律师独揽诉讼,不让当事人出庭应诉,如此不正常的事情被经区法院法官发现。法官就此提醒,找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委托书上写明具体代理事项及权限,更不要在空白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2012年初,市民李某的亲属因交通事故身亡。今年,李某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与死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赔偿。李某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后者一次性支付丧葬费13万元。就在调解协议达成的当天,李某的代理人某律师却向经区法提起了诉讼。 立案后,经区法院法官发现此案已达成仲裁协议,律师却同时提起诉讼,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法官与律师沟通,这个律师明确表示提起诉讼是当事人李某的意愿,却拒不提供李某的联系方式,又多次催促法官早日审理。 第一次开庭时,法官发现当事人李某未出庭。被告某公司代表对李某签字的委托书真实性提出异议,法官要求律师联系李某出庭质证,这个律师又百般推拖。 法官判断这个律师可能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故意阻断法院与李某的正常沟通,可能损害李某的利益。 休庭后,法官多方查找,终于联系到李某。李某明确表示仲裁协议已达成,他并没有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法官认定,律师的越权起诉出于个人目的,李某听说此事,主动到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就此一案两处背后的不正常,经区法院法官提醒,当事人聘请律师时,应在委托书写明具体事项、权限,更不要在律师出具的空白授权委托书上先签名,以防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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