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耿朝华获得“热聚法石油树脂合成方法”的发明专利。2007年,第三人耿朝华向被告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认为山东齐邦化工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专利技术,请求被告依法认定原告构成侵权,责令原告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 市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作出处理决定,认为山东齐邦树脂有限公司专利侵权事实证据不足,遂驳回耿朝华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第三人耿朝华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该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书。张店区人民法院认为市知识产权局所作处理决定不妥,撤销了其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淄博市知识产权局于2011年5月20日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认定山东齐邦树脂有限公司构成专利侵权。该公司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维持了市支持产权局作出的处理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