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12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潘辉 崔希珍) 近日,东昌府区沙镇赵某因和妻子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后,赵某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归还女方陪嫁嫁妆,无奈之下法院要对赵某强制拘留,赵某家人才将女方陪嫁嫁妆归还。 赵某和王某都是东昌府区人,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赵某发现王某患有精神分裂证(较轻),每月光药费就花好几百元。由于不堪忍受经济负担,赵某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同意离婚,结婚时的陪嫁归王某所有,但赵某答应退的陪嫁物品却迟迟不予兑现。王某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去赵某家,赵某均不在家,而赵某的家人拒不配合,态度恶劣。 今年1月16日,执行人员经过近2个小时做工作。鉴于被执行人及家人的态度,执行人员经请示院长,决定对赵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 在对赵某进行体检时,赵某家人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才将陪嫁嫁妆运送到法院指定地点。鉴于赵某和家人在强制措施面前及时“醒悟”,并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再次向院长汇报后,随后解除了对赵某的强制措施,不再对赵某进行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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