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牟永来) 临近年底,辛苦一年的农民工就等着拿上工资回家过年了,可一些单位、企业未能按时支付工资,致使农民工投诉和各类不稳定事件频繁发生。近日,德州市人社、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财政、工商、工会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公路建设、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公路建设、水利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德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专项检查活动持续到2014年1月30日。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 此外,将查看用人单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本、民办非企业组织登记证、职工花名册、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职工考勤表、职工工资发放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凭证等材料。 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本部门所主管项目和企业中发生的拖欠工资问题,对拖欠工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拒不执行处理意见的,将及时通报并将有关证据资料移交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协助人社等有关部门处理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依法规范查处检查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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