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郝冬英) 16日,记者从宁津县民政局获悉,现有的残疾军人证将于2015年1月1日作废,2014年1月1日起统一启用新的残疾军人证。 “为保证残疾军人证件的正常使用,目前已着手开展残疾军人新证换发工作。”宁津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宁津县提早购置VPN、扫描仪、多易拍等多种办公设备,使换证资料能够直报省民政厅;保证常年在外打工的人员和与民政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失去联系的重点人员都能及时换发新证。 残疾军人换证材料将于近期统一上报,本次换证要求残疾军人持二代身份证、旧残疾军人证和二寸照片一张,到各乡镇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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