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于飞 通讯员 姜波 林峰) 通过车贩子买来假出租载客,被民警逮住一回还不思悔改,又买了一辆车重操旧业,结果被逮了第二回。 15日中午,烟台交警四大队的民警根据举报,赶往双河西路加油站,一辆悬挂鲁D43U××车牌号的出租停在附近,出租车驾驶员田某看到民警后想要离开,被民警及时拦下来。民警发现出租车使用的号牌属于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于是将田某带回交警队。 经过审讯,田某交代出租车是通过车贩子买到的,花了5万元,买车时就有号牌。“既然有牌,我就省事了,也没去想车牌是真是假。”田某说,买车时他就知道车属于非营运性质,不能用来载客,但田某称他就是想干这个营生,所以不惜顶风作案。 民警发现,田某不是第一次被查处了。在今年6月份,他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YT05××的出租车,行驶在港城东大街时被民警查获,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田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他的B2E驾驶证降级为C1E。据了解,那辆车是田某通过车贩子花了不到3万元买的,买车时也是带有号牌。 被查后,田某并未吸取教训,出来后他又通过车贩子买了一辆车,又被民警查获了。这次,田某依然面临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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