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2月17日讯(记者 董梦婕) 17日,记者从菏泽市工商局获悉,2013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展,企业可以在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参加申报初审。 此次认定的申报条件是,自愿加入市企业信用协会并严格遵守其章程;企业有合同管理机构,有系统、完善、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领导人法律意识强,重视和支持合同信用管理工作;企业依法签订、履行和管理合同,依法解决合同纠纷,履约能力强;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企业社会信誉良好;企业应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用分类监管中的守信企业。 市工商局合同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认定,能进一步推进菏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营造诚实信用、公平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截至目前,菏泽已有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99家,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37家,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1家。 在市级及以下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可向企业所在地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也可直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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