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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电瓶不是从我这买的” |
消费者买电瓶没索票,维修时商家不认账 | |
- 2013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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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夏庆田) 沂源的翟先生购买电瓶时没向商家索要发票,而电瓶出现质量问题去维修时,商家却耍赖了,坚称这电瓶不是他们的。16日,在沂源县消保委的调解下,商家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电瓶。 家住鲁村镇的翟先生于去年12月在县城一电瓶店购买了一块车用电瓶,使用到今年8月份时觉得该电瓶有点问题,于是他到店家要求保修,店家将其电瓶收下,表示要拿到厂家检测。 之后,翟先生几次三番到店里询问维修情况,店家都说电瓶拿到厂里了还没有结果。直到近日翟先生再次到店家询问情况,店家竟然开始不认账,否认翟先生在其店内购买过电瓶,并要求出具购买发票。翟先生这下慌了,当初购买的时候店家口头保证说电瓶出了问题都保修,所以他并未索取发票。无奈之下,翟先生到沂源县消保委寻求帮助。 经调解,翟先生与商家各让一步,达成协议,由翟先生出100元钱,商家更换一个全新的电瓶给翟先生。 相关链接 购买产品留发票 为此,沂源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尤其是电子产品、汽车产品等一定要记得索取发票与保修单,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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