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2月18日讯(记者 张建丽 通讯员 卢逍遥) 近日,山东省科技厅向菏泽市政府正式发函,提出对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场审定的反馈意见,认为菏泽高新区基本具备省级高新区的标准和条件,现场审定予以通过。 据介绍,自2008年被省政府批准建设省级高新区以来,菏泽高新区相继完成了市级管理权限的设定、独立财政体制的建立、园区的整体规划、科技孵化器建设等工作。 高新区目前累计入区技工贸企业116家,投产企业92家。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6家;今年1-10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2.49亿元,利税28.4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2%、24.9%。 省科技厅给予审定通过的同时,对菏泽高新区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按照“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原规划,制订体现创新和符合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立足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水平发展,真正把菏泽高新区建设成为带头转型升级、带头创新驱动的区域示范区;建议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加大高新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项目的承载能力;建议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力度,提高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显示度,加大政策、资金、财政对高新区企业的倾斜,努力提高企业依靠科技实现持续发展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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