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相关 本报泰安12月18日讯(记者 赵苏炜 路伟) 18日,记者从泰安市公证处、泰山区公证处和岱岳区公证处了解到,近几年,这几家公证处已停止受理遗嘱公证业务。 “从2007年开始我们就不再受理遗嘱公证了,因为有时立遗嘱人的遗愿很难达到,虽然办了公证,但执行起来并不简单,执行力度达不到。”泰山区公证处工作人员说。 泰安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也表示,从2010年起,他们已不做遗嘱公证了,“有时遗嘱公证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一位知情市民说:“听说前几年公证处为申请人办理遗嘱业务后,最终没有达到遗嘱人家人的要求,遗嘱人的全家出动到公证处去‘说事’,把公证处包围,耽误公证人员办公,后来他们就取消公证遗嘱这项业务。” “国家对公证遗嘱的法律规定是非常详细的,例如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其虽然效力最高,但在泰安的实践中,公证处得有两年左右不做这项业务了,主要怕当事人无理闹事。”一位律师说。 记者了解到,除了公证遗嘱以外,遗嘱人还可以做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兴峰律师事务所的邓太峰律师说,“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后几种遗嘱得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如果请律师来做,律师们会全程录音录像的,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今年我们律师事务所做过几例,当然设立遗嘱风险很大,收费也不少,费用都是根据遗嘱人的申请情况而定。”泰润律师事务所的杨永涛律师说:“如果遗嘱人想订立遗嘱,建议还是以公证遗嘱为主,公证遗嘱最有效,也最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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