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郭延冉) 近日,记者从莱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获悉,2013年度新农合门诊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下午6时整,届时新农合门诊报销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报销的新农合门诊费用将不再予以报销。 此外,于今年12月31日之前出院的新农合患者的住院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2014年元月31日下午6时整,届时2013年度新农合住院报销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报销的新农合住院费用将不再予以报销。 莱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需要办理相关报销的患者注意时间限制。另外,患者在报销时,必须使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明细和发票原件,需要提供住院病历等复印材料的,其复印件必须经过就诊医院审核盖章方可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