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发兰文飞的署名文章《令行禁止治理超规格公务接待》指出,为什么超规格接待的事情经常地、较为普遍地发生呢?根据过去的情况,可以分析出几个原因。 一是虽然有标准,但不够细化。过去,很多单位和部门公布的公务接待费普遍只有一个总数以及一些模糊的描述,这种总量控制但不够细化的做法很容易有弹性空间,不利于各方面的监督。二是预算虽然有规定,但开支有渠道。三是中国社会到现在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人情社会,反映在公务接待上,先不说上级部门尤其是那些重要部门来检查工作,就是接待外省市来的兄弟部门和单位的参观考察,很多时候,在有变通办法的情况下,他们也乐得做个人情挣个面子。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了各种不得、不准的事项,把不能碰的界限划得很清楚。同时,规定对公务接待的全部过程标准都予以明确,没有含糊的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清除了因为模糊所造成的灰色空间。 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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